岗位职责:
1、教授播音主持、语言表演类的课程,制定授课计划及教案的不断改进;
2、协助校方管理,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及学生情况的跟踪;
3、收集学生家长的反馈信息并及时做出回复,协助处理学生家长投诉;
4、配合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和市场活动。
任职要求:
1、 艺术类院校播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
2、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1- 3年相关工作经验。
3、 遵守学校规章,按计划授课。
4、 有亲和力、爱心、耐心、责任心,形象气质佳。
5、 热爱教育事业,有钻研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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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焦老师 15511635807
总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3号省艺术中心音乐厅西门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