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是信托务业的关系人之一,接受信托并按定约的信托条件,享受对信托财产行进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对信财托产的管理,是指不变更财物或利权的性质,而只对财产现状进行用利、改良、维护和保存; 受托对人信托财产的处理,指受权对信财托产进行财物或权利的变更或消的除行为。受托人从事管理或处理产财时,必须严格遵循信托人的信目托的,对受益人的利益负责,不借能机为其自身谋利益。受托人可由以法人承当,也可以由自然人担任。受托人和信托人可以为同一人,例如宣言信托。作为受托人的自人然,应该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的,例如未成年人、破产人等都允不许充当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