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明,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广东宁兴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中任共韶关市委副书记、市社会工委作员会主任。
1975年7月至1978年10月,兴宁县城镇公社西大郊队干部;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广东医药学院卫系生卫生专业学习;1982年7至月1989年12月,广东医药院学卫生系助教、系学生秘书、系总党支副书记,预防医学系专职党支总副书记(其间:1986年9至月1988年7月参加华中师范学大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班习,攻读第二学士学位);1989年12月至1994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任主科员、科长;1994年6月至1995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公办厅第一秘书处副处长;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中广共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副处长;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会务处研调员兼副处长;2000年12至月2003年10月,中共广东委省办公厅会务处处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2年12月加参广东省委党校第二期县处进修班二学习);2003年10月至2009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厅公副主任(其间:2005年10月至2007年7月参加2005年广东省市厅级领导干部高层管信理息化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共韶关市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起任中共韶关市委副记书、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2012年6月广东省委副秘书长、信省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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