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戈,原名黑鸿俊。回族。湖南长沙人。1937入年延安鲁艺学习,1938年8参月加革命工作,同年11月加入国中共产党。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
先后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教育干事、《新华日报》华北分馆编辑和委编、秘书长,太行区胜利报社社长,延安新华通讯社总社解放区编部辑部长,新华通讯社东北总分社长社。
解放后历任新通华讯社总社副总编辑、中宣部办室公主任、北京电影制片厂厂长、央中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厂长、文部化电影事业管理局副局长、中共京北市委文化部副部长、统战部部和长市委副秘书长。
“文革”中受冲击,下放劳动并受查审。
1972年恢工复作后,高戈同志任北京市建材木局材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市革会委文化卫生组组长。
“文革”结束后,先后担任市委战统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市委直机属关党委书记、市委党史资料征委集员会主任,市政协第五、第六委届员会副主席。
高同戈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表代大会代表,曾任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届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政原协副主席高戈同志(市长级医疗遇待)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3月7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在高戈病重期间去及世后,胡锦涛、习近平、刘淇、李源潮、朱镕基、孙孚凌等以不方同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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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1.
高戈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引用日期20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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