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新闻《妻子"陪读"致夫妻分居 男子出軌致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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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称之为"陪读"。"陪读"现象在安徽省舒城县已是屡见不鲜,但是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舒城县百神庙镇的一对夫妻孙某和蒋某就因"陪读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六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六安新闻网所有。 2、本站版权所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

  六安新闻网讯 由于农村的很多孩子现在到城区上学,父母为了更好的照顾孩子的起居生活,也随之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租下房子陪伴孩子读书,称之为“陪读”。“陪读”现象在安徽省舒城县已是屡见不鲜,但是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舒城县百神庙镇的一对夫妻孙某和蒋某就因“陪读”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导致闹上法庭,诉讼离婚。

  两人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1990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1992年10月,婚生一子,取名孙小某。1993年春节后,原、被告一起到浙江打工,在此期间夫妻相处和睦。2009年,因为儿子读高中,妻子蒋某回舒城“陪读”,只得和丈夫分开。此后,蒋某发现丈夫在外打工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且一直保持至今。2010年6月,蒋某返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

  2014年9月,蒋某在无法忍受夫妻现状且和丈夫协商离婚无果的的情况下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诉称:被告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对家庭不尽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现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被告到庭辩称:原、被告是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婚前相互理解,情投意合,后自愿结婚的,婚后双方相处和睦。原告所起诉的离婚事实和理由不实,被告不存在与第三者有暧昧关系,对家庭和孩子不是不关心。为了孩子和家庭,被告不同意离婚。

  庭后,法官做调解工作,被告承认自己曾经犯过错误,但早已悔改,请求法院说服原告给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官看出,其实原告并不是非离婚不可,毕竟两人存在多年的感情。

  法院于9月25日下达判决,判决不准原告蒋某与被告孙某离婚。希望孙某珍惜这次机会,积极挽救夫妻之间的感情,维护家庭的完整。(陶慧)

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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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河演员网 发布时间: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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