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新闻《电视剧购片合同成霸王条款 有人歡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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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霸王条款:有人欢喜有人愁

  “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从小买东西吃亏上当后,俺娘总会来这么一句安慰我。

  后来才知道,产的不如卖的赚。每一部售价数百美元的iPhone中,支付给中国工人的薪水部分只有10美元或更少。还有就是拍电影的不如放电影的。诸如此类,这几乎成了一条商业铁律。

  现在来诉苦的是电视剧的生产商,以前电视台半遮半掩地把电视剧播出与收视率挂钩的购片合同模式,今年以来,似乎要成了强制推行的“霸王条款”。中广协电视制片委员会代表全国700余家会员单位申冤,并请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正义,立即叫停。

  电视剧产销市场本来由看不见的那只手来调和,突然要求看得见的手——政府主管部门来主持公义了,是对还是错?是管还是不管?管又如何管起?

  反对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制片委员会认为,收视率的高低与电视剧的质量好坏不成正比,有的好剧卖不好,卖得好的不一定是好剧。盲目追求收视会导致“雷剧”频出。再说了,国内电视收视率指标仅央视索福瑞一家发布,对该指标过分依赖将导致买数据等作假行为泛滥。

  其实说穿了,以前是把电视剧标个价就卖了,现在是要实行三包了,得提供售后服务,厂家不能当甩手掌柜,卖了剧揣钱走人。得看一下收视率,也就是卖相,卖相不好的话,揣到兜里的钱还得掏出来。这样既不省心又不省力的买卖厂家当然不愿意做。

  但是我想起中国最火的一档节目其实正是反其道而行之。《中国好声音》的灿星制作在与浙江卫视合作时采取了制作方和电视台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模式。事先签订协议,如果该栏目的收视率无法达到某一个值,那么广告损失由灿星来赔偿;如果超过了某一个值,则灿星参与电视台广告分红。既然上不封顶,就会逼得制作方尽可能去提高节目的质量,不惜成本和资金投入。结果《中国好声音》的冠名权高达6000万元,节目播出的20天的时间里,广告价格从最初的15秒15万元节节飙升到现在的15秒36万元,翻了一番还多,仅用了两周的时间就为浙江卫视收回了成本,可以称得上一超强印钞机。

  也就是说,当电视剧制作方把售后服务当做霸王条款要求紧急喊停时,主动要求风险共担,以收视率的高低为利益收入的灿星却主动尊奉对自己似乎不利的“霸王条款”,结果赚得盆满钵满。这也就意味着有实力有信心的节目愿意以收视为标尺,希望参与电视台更多的利益分成,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喊冤的企业值得借鉴反思一下。

  反过来,作为电视剧的播出平台。各地方电视台也出现因剧集太贵,让不少电视台沦为电视剧导演的“打工仔”。最后出现几家电视台拼买剧集,甚至逼得开始自产自销。

  回到电视剧产销的大背景下来看,我国电视剧年产量以每年千集的速度增长,自2000年突破10000集以来,2012年创下17000集的历史高点,2013年降至15000集。但市场需求一年也不过7000集。供过于求一倍还多,在这样供求失衡,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很多电视台却反映市场上生产的电视剧无法满足自身个性化的播出需求,也就是说多不一定好,还有就是货不对板。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台作为买方市场出动霸王条款也就成了自然。

  好在并不是所有的制作公司都觉得“霸王”无理。华策影视常务副总经理金骞就认为“存在即合理”。他觉得电视台为降低自家播放风险而要求电视剧承诺收视率也是顺理成章。而且他相信随着国产电视剧产业分工不断细化,制片方与电视台播放渠道都将不断细化自身定位,届时对单一收视率指标的倚重也将弱化,供求双方的合作也将愈加平等。

  我看到这里觉得眼前一亮。

  管还是不管?不是咱升斗小民说了算的事,只不过希望电视剧产销双方通过主管部门的沟通能寻找到更合适、更理性的双赢渠道,产出更好看的电视剧,俺虽然不看,俺爹娘可是国产电视剧的忠实观众。

(责任 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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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河演员网 发布时间: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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