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4—10岁儿童进行民族舞教学,根据学生心理及学习方法进行教学指导;
2、培养并提高学生对舞蹈课的兴趣,严格根据课程安排,充分备课以完成教学任务;
3、制定教学计划及策划一系列舞蹈活动,排演节目等;
5、和家长沟通孩子的课堂表现及其他情况,课后对学生课堂表现做详细的记录;
6、服从机构其他相关工作的安排。
任职要求:
1、相关专业以上学历,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2、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普通话标 .形象气质佳,善于于幼儿及家长沟通。
3、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热爱舞蹈教育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基本功强;
5、了解学生学习心理,熟悉各种教学方法,上课生动富有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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